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杜永旺

时间: 2025-06-16 10:18 来源:德惠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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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德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31-8118055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杜国昌

住宅

和平乡上营子村六社

吉房权字第034号

杜永旺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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