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俊波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时间: 2025-06-04 13:44 来源:德惠市米沙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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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吉房权米字第108号

  权利人:刘俊波

  坐落:德惠市米沙子镇站北村(原姜家村)8社

  建筑面积:58平方米

  用途:住宅

  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 米 字第 108 号

  此房屋所有权证书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

  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工作日内向德惠市米沙子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根据不动产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补发。联系电话:0431-87300002。

  如因声明不实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声明人自己负责。

  特此声明

  德惠市米沙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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